昨天晚上刚去吉隆坡一趟。
在车上,看到车窗外有很多星星,发了一封简讯告诉人(打错了,不是星期 XD)手机又没电?睡着了?T - T
把歌名记在手机里(这是我的习惯),提醒自己回家要下载。
听着歌,轮到了《我很想爱他》(TWINS的旧歌),
觉得很有感觉(JJ写的歌叻!!)。
回到家,上网找歌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下载错了,不小心下载到林俊杰唱的版本(Demo版)。虽然他只是哼唱,但是,感觉很不错。那时候听着他哼的时候超开心的!!兴奋一阵子后才去找twins的版本。
后来看一看手机,发现自己之前还有记录一首歌——《The Rose》。
又是下载错,下载到‘手嶌葵’的版本。可是听的时候,又是觉得兴奋!因为她唱的也是很好听!(I LOVE GUITAR!!)!突然发神经,无端端send歌给人(哈哈哈哈!)。
high了一下,再去找原唱的版本。可过看到西城男孩(不好意思,不是西洋男孩XP)唱的版本。过后“哇!!”了一下,下载听后又是由另一种感觉!好像在听Orchestra那样。心里“耶”了不久,才去找原唱的。
在电脑前发生的事,看起来是没有什么。但是对我来讲,是个很大很大很大的意外收获!!
*p/s:
我爱send歌!!\(^ O ^)/
send歌万岁!!(^ - ^)V
4 条评论:
还以为你怀孕了=="
LOL=.= sweating
王子:
y leh???
mewie:
lap sweat....
星期嘛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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