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29日星期日

作文 VS 部落

有趣的事情发生了。

凌晨1点43分,刚从书桌“跳”来电脑桌。

在这之前……

我在写华文作文。写着写着,发现自己的写作风格和以前完全不一样。想了很久,原来是受到了部落格的影响。越写越觉得奇怪,越写越怕离题。所以写到一半,很有发帖的冲动,所以“跳”了过来。

夜了,不只是脚步放慢,连手指在键盘上的动作也轻了许多。将电脑桌上的喇叭灭声,点击滑鼠时也是沉稳的。突然爱上这种提心吊胆的夜晚,偷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,不让别人知道。

手机还在书桌上唱歌,音量很小很小,要很专心才能听得见。每次K书时手机都在充电,播歌,不怕歌会因为没电而停播。在夜里,专心地听着自己喜欢的歌一首首的播放,是享受,也是幸福。还是万芳的《新不了情》到味。

*p/s: 昨天的地球日我去《北栈茶楼》吃晚餐,妈妈反对把家里的灯息完,怕有贼入窃,所以留一盏开着。唉……遗憾。

2 条评论:

mewie 说...

i din swift off 3 leh....u only 1

疯小孩 说...

哈哈,有心就好……(给没熄灯的朋友的借口)